外国婚姻离婚所需的证件有哪些?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
2025-04-19
外国人在中国办理婚姻或离婚时所需提供的证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的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各自国家公证机关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单身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男女双方有自由结婚的证件);-如果有过previousmarriage,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前配的死亡证明;-男女双方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近期合照。2.离婚登记:-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如在中国登记的需提供中国结婚证);-如果双方均为外国人,需向中国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及离婚事实;-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审查是否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3.中外籍人士的离婚:-中方公民需提供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外国一方需提供护照和在华居留证明;-结婚证(中国登记的);-离婚协议书,若已经达成协议;-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如财产分割协议等。4.特殊情况: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出生证、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应当基于男女双方的完全自愿,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且没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情况。第七条规定国外人的婚姻关系在中国受认可,当事人所在国按照该国法律可以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司法协助的规定,予以承认和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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